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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季花静静(jìngjìng)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着夏意盎然(àngrán)的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(háitóng)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小区见到的景象。
站在小区门口(ménkǒu)的(de)(de)王素芳拿出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的照片,她滑动着手指让记者看那些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杂草丛生,萧条冷落。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。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(tā)对记者说,她很欣慰(xīnwèi)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,真不敢往下(wǎngxià)想……
时间追溯到2021年10月,在(zài)一片(yīpiàn)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建设公司作为总包单位,负责承建(chéngjiàn)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(zhòngyào)区域,建设之初,就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接下来的日子里,塔吊林立,项目有序推进,3幢(chuáng)花园别墅、8幢高层住宅(gāocéngzhùzhái)的主体渐次矗立。如果一切正常,这本是一次普通合作。
然而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,脚手架上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(gòufángzhě)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(yìlùnfēnfēn)。
在(zài)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(gōngsī)收到了房地产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,让这起合作顿生波澜。
“你方擅自停工,延误工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(wéifǎn)合同约定(yuēdìng)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(tíchū)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详细列举(lièjǔ)了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不满。
法庭之上,建设公司(gōngsī)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(zhèngcháng)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多项(duōxiàng)违约行为所致。”
与此同时,建设公司还提出7项反诉(fǎnsù)请求,第一项同样(tóngyàng)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在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(tíng)窝工损失赔偿等争议(zhēngyì),亦(yì)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面对厚厚的(de)卷宗(juànzōng)和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(wángsùfāng)愈发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(shùliàng)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(gōngchéng)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公司反诉主张的工程造价。
在法官会议上讨论案件(ànjiàn)时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(shuāngfāng)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合同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施工停滞(tíngzhì)、交付期限迫近(pòjìn)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(shòusǔn)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和对立(duìlì)关系,避免工程持续烂尾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翻看讨论记录,记者强烈地感到(gǎndào),对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如果(rúguǒ)找不到突围的方法,法官就(jiù)会被案件拖住,当事人就会被案件捆住,当事人或是利益相关方就可能因此被压垮。
是依照传统(chuántǒng)审(shěn)判思路审下去,还是“快刀斩乱麻”,尽快找到突围之道?王素芳开始思索。
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临近,小区仍然是停工状态,满目狼藉。王素芳(wángsùfāng)多次到(dào)工地现场,见法官来了,购房者如同见到救星一般,听到购房者的叹气和(hé)抱怨,王素芳心里很不是滋味,每次都要拍(pāi)下几张照片,那是让她心急如焚的照片,也(yě)是督促她必须尽快突出重围、加速办案的照片。
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,一些购房者(gòufángzhě)开始组建“维权群”,王素芳进入了群里。小区(xiǎoqū)项目是否已经烂尾?还要烂尾多少时间(shíjiān)?怎样才能不让我们的血汗钱打水漂?我们要维权……一时间,“维权群”里群情激愤,还有人开始在网络上(shàng)发声。
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。随着越来越多网络(wǎngluò)声音(shēngyīn)出现,由该项目引起的对当地营商环境的担忧,也成为合议庭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突围(tūwéi)迫在眉睫。如何突围?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(mínshì)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(guīdìng):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(kěyǐ)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(liùtiáo)在审判实践中用得不多,差不多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原因在于被告方大多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(chéngbàn)法官(fǎguān)也担心判决后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造成被动(bèidòng)。
王素芳对记者说:“每当看到(kàndào)手机里的照片,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如按照一般节奏审理,对法官(fǎguān)而言,无疑是四平八稳,可对购房者来说,那可能会是漫长的等待和煎熬(jiānáo)。我常想,假如是我买了那房子,那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。”王素芳接下来的话,让记者感到充满诗意,更有担当。她(tā)说,法律不是让时光倒流(shíguāngdàoliú),而是给未来开路。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,就要积极(jījí)引用,让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出(chū)它的价值和效能。
在梳理案件细节时,王素芳(wángsùfāng)注意到双方对“合同解除(jiěchú)”均无异议,是各自真实意思表示。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“先解除合同、施工方退场、项目尽快复工、有账慢慢算”的(de)先行判决策略,来化解这一(zhèyī)合同僵局呢?在又一次合议时,王素芳说出了(le)自己的突围之道,合议庭有的人表示赞同,有的人说出了顾虑。
王素芳觉得顾虑可以研究,但一定不能被顾虑束缚了(le)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的(de)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到现场勘验,对已完成施工(shīgōng)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核对,还分门别类(fēnménbiélèi)制作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(cáiliào)和施工方撤场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(duìyú)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明细单,对于有(yǒu)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。王素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(qíngxíng)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着尘土,让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在阳光下(xià)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(yě)不会答应;建设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(xiāngguān)损失。对于双方来说都(dōu)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。房地产公司和建设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同意王素芳提出的判决(pànjué)思路(sīlù)。
“先行判决(xiānxíngpànjué)”后的春天
先行判决前的相关工作完成后,2024年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合同(hétóng)(hétóng)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(tíqián)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和清理等问题(wèntí),在本案先行判决之后继续审理。
“合同一解除,新确定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立即(lìjí)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(kànzhe)延期交房违约金越积越(yuèjīyuè)多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是激动。
“停(tíng)窝工对于我们(wǒmen)来讲,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合同解除了,我们也可以安心开拓其他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工地重新(chóngxīn)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尽快(jǐnkuài)交付。千余名购房者也在(zài)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(zhíhū)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提议(tíyì)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,有人表示赞同。记者笑着问王素芳,能否把自己(zìjǐ)拉入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购物(gòuwù)之类的信息。
短短数月后,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完毕。2025年初案涉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购房业主(yèzhǔ)已进行装修、入住(rùzhù)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(yǒuxù)展开。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盘活两企、惠及(huìjí)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合同解除后果及双方其余本反诉请求,仍将由(yóu)合议庭继续审理,目前正对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(jiàndìng)。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的(de)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了(le)因全案审理周期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(shì)在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统一的典型(diǎnxíng)案例。”徐州市(xúzhōushì)人大代表、中国矿业大学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孙(sūn)建华如此点赞。
在徐州中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时间,徐州法院已在34件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(shèjí)标的额5.77亿元(yìyuán)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(pǔtōng)程序缩短60%以上(yǐshàng)。
徐州(xúzhōu)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(jìzhě),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(gōngchéngshīgōng)合同纠纷(jiūfēn)案中适用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(nénggòu)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。在此基础上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效能,展现(zhǎnxiàn)司法担当。
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件通常(tōngcháng)具有标的额(biāodìé)大(dà)、专业性强、争议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(děng)特点,且往往(wǎngwǎng)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周期相对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制度,聚焦“矛盾症结”,巧用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(yālì)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(shízhì)化解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1版
记者:郑卫平 | 通讯员:褚(chǔ)红艳
见习编辑(biānjí):孙林林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

月季花静静(jìngjìng)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着夏意盎然(àngrán)的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(háitóng)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小区见到的景象。
站在小区门口(ménkǒu)的(de)(de)王素芳拿出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的照片,她滑动着手指让记者看那些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杂草丛生,萧条冷落。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。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(tā)对记者说,她很欣慰(xīnwèi)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,真不敢往下(wǎngxià)想……
时间追溯到2021年10月,在(zài)一片(yīpiàn)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建设公司作为总包单位,负责承建(chéngjiàn)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(zhòngyào)区域,建设之初,就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接下来的日子里,塔吊林立,项目有序推进,3幢(chuáng)花园别墅、8幢高层住宅(gāocéngzhùzhái)的主体渐次矗立。如果一切正常,这本是一次普通合作。
然而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,脚手架上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(gòufángzhě)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(yìlùnfēnfēn)。
在(zài)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(gōngsī)收到了房地产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,让这起合作顿生波澜。
“你方擅自停工,延误工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(wéifǎn)合同约定(yuēdìng)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(tíchū)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详细列举(lièjǔ)了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不满。
法庭之上,建设公司(gōngsī)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(zhèngcháng)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多项(duōxiàng)违约行为所致。”
与此同时,建设公司还提出7项反诉(fǎnsù)请求,第一项同样(tóngyàng)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在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(tíng)窝工损失赔偿等争议(zhēngyì),亦(yì)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面对厚厚的(de)卷宗(juànzōng)和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(wángsùfāng)愈发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(shùliàng)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(gōngchéng)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公司反诉主张的工程造价。
在法官会议上讨论案件(ànjiàn)时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(shuāngfāng)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合同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施工停滞(tíngzhì)、交付期限迫近(pòjìn)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(shòusǔn)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和对立(duìlì)关系,避免工程持续烂尾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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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。随着越来越多网络(wǎngluò)声音(shēngyīn)出现,由该项目引起的对当地营商环境的担忧,也成为合议庭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突围(tūwéi)迫在眉睫。如何突围?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(mínshì)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(guīdìng):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(kěyǐ)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(liùtiáo)在审判实践中用得不多,差不多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原因在于被告方大多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(chéngbàn)法官(fǎguān)也担心判决后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造成被动(bèidòng)。
王素芳对记者说:“每当看到(kàndào)手机里的照片,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如按照一般节奏审理,对法官(fǎguān)而言,无疑是四平八稳,可对购房者来说,那可能会是漫长的等待和煎熬(jiānáo)。我常想,假如是我买了那房子,那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。”王素芳接下来的话,让记者感到充满诗意,更有担当。她(tā)说,法律不是让时光倒流(shíguāngdàoliú),而是给未来开路。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,就要积极(jījí)引用,让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出(chū)它的价值和效能。
在梳理案件细节时,王素芳(wángsùfāng)注意到双方对“合同解除(jiěchú)”均无异议,是各自真实意思表示。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“先解除合同、施工方退场、项目尽快复工、有账慢慢算”的(de)先行判决策略,来化解这一(zhèyī)合同僵局呢?在又一次合议时,王素芳说出了(le)自己的突围之道,合议庭有的人表示赞同,有的人说出了顾虑。
王素芳觉得顾虑可以研究,但一定不能被顾虑束缚了(le)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的(de)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到现场勘验,对已完成施工(shīgōng)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核对,还分门别类(fēnménbiélèi)制作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(cáiliào)和施工方撤场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(duìyú)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明细单,对于有(yǒu)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。王素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(qíngxíng)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着尘土,让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在阳光下(xià)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(yě)不会答应;建设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(xiāngguān)损失。对于双方来说都(dōu)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。房地产公司和建设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同意王素芳提出的判决(pànjué)思路(sīlù)。
“先行判决(xiānxíngpànjué)”后的春天
先行判决前的相关工作完成后,2024年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合同(hétóng)(hétóng)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(tíqián)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和清理等问题(wèntí),在本案先行判决之后继续审理。
“合同一解除,新确定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立即(lìjí)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(kànzhe)延期交房违约金越积越(yuèjīyuè)多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是激动。
“停(tíng)窝工对于我们(wǒmen)来讲,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合同解除了,我们也可以安心开拓其他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工地重新(chóngxīn)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尽快(jǐnkuài)交付。千余名购房者也在(zài)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(zhíhū)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提议(tíyì)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,有人表示赞同。记者笑着问王素芳,能否把自己(zìjǐ)拉入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购物(gòuwù)之类的信息。
短短数月后,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完毕。2025年初案涉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购房业主(yèzhǔ)已进行装修、入住(rùzhù)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(yǒuxù)展开。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盘活两企、惠及(huìjí)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合同解除后果及双方其余本反诉请求,仍将由(yóu)合议庭继续审理,目前正对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(jiàndìng)。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的(de)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了(le)因全案审理周期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(shì)在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统一的典型(diǎnxíng)案例。”徐州市(xúzhōushì)人大代表、中国矿业大学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孙(sūn)建华如此点赞。
在徐州中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时间,徐州法院已在34件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(shèjí)标的额5.77亿元(yìyuán)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(pǔtōng)程序缩短60%以上(yǐshàng)。
徐州(xúzhōu)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(jìzhě),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(gōngchéngshīgōng)合同纠纷(jiūfēn)案中适用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(nénggòu)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。在此基础上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效能,展现(zhǎnxiàn)司法担当。
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件通常(tōngcháng)具有标的额(biāodìé)大(dà)、专业性强、争议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(děng)特点,且往往(wǎngwǎng)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周期相对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制度,聚焦“矛盾症结”,巧用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(yālì)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(shízhì)化解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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